使用技术要求 | |
产品性能 | 有机磷类杀虫、杀螨剂,具有触杀、胃毒和一定的熏蒸作用。本品是农药制剂加工的原材料,不得用于农作物或者其他场所。 |
注意事项 | 1、开启包装物时先慢慢扭开,防止桶内气压大,对人产生伤害。开启、称量配制和施用中,操作人员应戴用必要的防护器具,要小心谨慎,防止污染。
2、废弃物建议用控制焚烧法或安全掩埋法处置。塑料容器要彻底冲洗,不能重复使用。把倒空的容器归还厂商或在规定场所掩埋。
3、一旦失火,消防人员须佩戴防毒面具、穿全身消防服,在上风向灭火。切勿将水流直接射至熔融物,以免引起严重的流淌火灾或引起剧烈的沸溅。灭火剂:雾状水、泡沫、干粉、二氧化碳、砂土。发生泄漏隔离泄漏污染区,周围设警告标志,建议应人员戴自给式呼吸器,穿化学防护服。避免扬尘,小心扫起,收集运至废物处理场所。也可以用大量水冲洗,经稀释的洗水放入废水系统。对污染地带进行通风。如大量泄漏,收集回收或无害处理后废弃。
4、孕妇请勿接触此药。 |
中毒急救措施 | 中毒者出现全身不适,抽搐、痉挛、恶心、呕吐等。
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污染皮肤或眼睛时用大量清水冲洗。误服时带标签送医院按有机磷农药中毒急救方法对症治疗。解毒剂阿托品、解磷定。禁用吗啡、茶硷、吩噻嗪、利血平。急救时注意防止迟发性神经毒性的发生。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储存于阴凉干燥及小孩拿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使用过的空容器严禁存放食品。不得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混放或同贮同运。确保不淋雨、不损坏、不泄漏。装卸过程中要轻搬轻放。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
备注 | 标注“限制使用”字样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