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
产品性能 | 本品外观为乳白色晶体,熔点39.5-41.5℃,沸点100℃(0.02mmHg),蒸气压 2.9mPa(25℃),比重1.133(25℃),水中溶解度242mg/L(25℃),能溶于乙醇、乙 醚、丙酮、氯仿等有机溶剂,分解温度105℃,在强酸强碱条件下分解加工制剂。属酰胺类选择性芽前除草剂,土壤处理可被植物幼芽吸收、传导。进入植物体内抑制蛋白质合成,杂草生长停止,未出土鸡即被杀死。用于大豆、玉米、花生、等作物田防除一年生杂草。本品是农药制剂加工的原材料,不得用于农作物或者其他场所。 |
注意事项 | 1、操作时应当采取的安全防护和安全生产措施。
2、本品若着火或泄漏或遗洒,用水、二氧化碳、沙子、灭火器及时扑灭或掩埋。
3、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
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避免接触。
5、避免污染水源。 |
中毒急救措施 | 中毒症状:对皮肤、眼睛和呼吸道有刺激作用。
1、皮肤接触:立即脱掉被污染的衣物,用肥皂和大量清水彻底清洗受污染的皮肤。
2、眼睛溅药:立即将眼睑翻开,用清水冲洗10-15分钟,再请医生诊治。
3、不慎吸入:立即将吸入者转移到空气新鲜处,请医生诊治。
4、若误服,如大量摄入,应使患者呕吐并用等渗浓度的盐溶液和5%碳酸氢钠溶液洗胃。无解毒剂,对症治疗。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远离儿童及其他无关人员。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混合贮存。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避免污染水源。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