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 发病初期开始每隔10-15天使用本品一次。 2. 稀释时一定要采用二次稀释,使药液均匀。 3. |
产品性能 | 本品为内吸性杀真菌剂,对子囊菌纲的某些病原菌和半知菌类中的大多数病原真菌有效。作用机制是干扰细胞的有丝分裂过程。本品主要用于防治由真菌性细菌引起的作物病害。 |
注意事项 | 1. 产品安全间隔期28天,当茬作物使用本品最多2次。 2. 本品在推荐剂量下对当茬作物和下茬作物安全。 3.本品对蜜蜂、鸟类、鱼、家蚕有毒,施用本品应防止药液流入江河湖泊,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洗施药器具。用后的包装应深埋或焚烧处理。 4. 本品不可与碱性农药如波尔多液、石硫合剂、硫酸铜等金属盐药剂等物质混合使用。 5. 开启或使用本品时,应穿戴好防护用品。作业前不能饮酒,作业时不能吸烟,作业后应及时用肥皂水清洗,更换衣物。 6. 禁止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接触本品。建议与其它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菌剂轮换使用。 |
中毒急救措施 | 1. 如药液溅及眼或皮肤,立即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 2. 如误服本品应立即催吐,并将病人移至空气新鲜处或携带本标签及时送医院治疗。 3. 如吸入本品,应携带本标签及时送医院救治,用阿托品水溶液吸雾。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的库房中,贮存温度不能超过50 ℃。避免日晒雨淋,远离火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种子、饲料等其它商品同贮同运。运输时应小心轻放,不可倒置。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