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本品于松毛虫2-3龄幼虫期使用,可获最佳防治效果。
2.直接用器械喷洒,严禁加水或另加助剂使用。 |
产品性能 | 1.本品为棕色油状液体,稍具芳香气味。
2.本品以敌敌畏为主剂,加其他助剂成分制成的油剂。
3.闪点大于或等于60℃,密度不小于1,各项指标满足飞机超低量喷雾的要求。
4.具有触杀,熏蒸和一定的内吸作用。 |
注意事项 | 1.安全间隔期7天,每季最高使用次数为1次。
2.地面及飞机超低量防治时必须使用专用超低量喷雾器或超低量喷头。
3.本品对橡胶、乳胶制品有较强的腐蚀作用,使用时应注意防护,飞机防治时,各种输药管件,喷雾器械应选用耐有机溶剂腐蚀的部件;加药时应避免溅到药箱以外,特别是飞机轮胎等处,如有发生,应立即用干布擦拭然后用水冲洗,以免腐蚀。
4.本品有毒,施药器械不能在河塘、水池等处洗涤。
5.使用本品时应佩戴手套及口罩,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6.本品对柳树、高粱敏感,对蜜蜂、家蚕高毒,使用时应做好宣传保护工作。 |
中毒急救措施 | 中毒症状表现为昏迷、抽搐、口吐白沫及呼吸困难等。如不慎中毒,立即送医院救治,采用有机磷解毒法进行解救,注射阿托品、解磷定等。禁用吗啡、茶碱、吩噻嗪、利血平。皮肤污染立即用肥皂水彻底清洗。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1.本品为易燃品,应加锁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和防雨处,远离火源和热源。
2.不可与食品、饲料、饮料等同贮同运,不得让儿童、宠物接触。
3.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