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无 |
产品性能 | 本品是农药制剂加工的原材料,不得用于农作物或者其他场所。本品是拟除虫菊酯类杀虫剂,以触杀、胃毒为主,对害虫有一定趋避与拒食作用,无内吸熏蒸作用。 |
注意事项 | 1.接触本品应穿戴手套、口罩、胶靴、避免吸入药剂。工作期间不可吃东西、饮水和吸烟。工作结束后用肥皂和清水洗脸、手和裸露部分。
2.加工车间应保持清洁整齐,注意防火,防止泄漏,防尘。
3.泄漏处理:隔离泄漏污染区,限制出入。切断火源。建议应急人员戴防尘口罩,穿防护服。不要直接接触泄漏物。小量泄漏:避免扬尘,小心扫起,收集运到废弃物处理场所处置;大量泄漏:收集回收或运到废弃物处理场所处置。
4.不慎着火,应立即切断火源,应用干粉、泡沫灭火器或砂土灭火;或拨打火警电话求救,消防人员须穿戴防毒面具与防护服。
5.生产使用过程中的废弃物质和废液要妥善处理,不准排入河流、池塘等水源。
6.孕妇及哺乳期女性应尽量避免接触此药。
7.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
中毒急救措施 | 属神经毒剂,接触部位皮肤感到刺痛,但无红斑,尤其在口、鼻周围。接触量大时也会引起头痛,头昏,恶心呕吐,双手颤抖,重者抽搐或惊厥、昏迷、休克。
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到通风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 如误服无特殊解毒剂,可对症治疗。大量吞服时可洗胃。不能催吐。洗胃时注意保护气管和食管。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包装件应贮存在通风、干燥、防雨的仓库中,远离热源或火源。贮于儿童触及不到的场所,并加锁。勿与食品、饲料、粮食、饮料、种子等混合储运。贮运时,严防潮湿和日晒,避免与皮肤、眼睛接触,防止口鼻吸入。运输前先检查包装容器是否完整,密封。运输过程中确保容器不泄漏,不倒塌,不坠落,不损坏。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