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在作物播后苗前或移栽前,杂草出土前,选无风天气,按亩需药量对水30~40升,全田均匀喷雾。本品每季作 |
产品性能 | 本品为选择性苗前除草剂,可用于春大豆、春玉米田,防除稗草、狗尾草、马唐、牛筋草、野黍、雀稗、荠菜、藜、苋等一年生禾本科杂草及部分阔叶杂草。 |
注意事项 | ·精细整地、保持土壤湿润、施药后浅混土2~3厘米、镇压。
·土壤有机质含量高、土质粘重、土壤干旱,宜采用较高推荐药量;土壤有机质含量低、沙质土壤、土壤墒情好,宜采用较低推荐药量。
·使用时,如遇高温(>25℃)、低温(<13℃)、干旱、大风天气,可能会影响药效发挥;施药后遇大雨,地面有明水易产生药害。
·作物拱土前五天停止用药,否则可能会出现药害。 ·本品不能与碱性物质接触。
·本品对蜂、鸟、鱼、蚕低毒,使用时避免对其造成危害。
·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口罩、手套等防护用具,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喝水、吸烟等。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等。
·禁止在河流、池塘等水域内清洗施药器具或将清洗施药器具的废水倒入河流、池塘等水域中。废弃物应妥善处理,不可作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此药。 |
中毒急救措施 | ·本品对皮肤、眼睛、呼吸道有刺激作用,不慎接触皮肤,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若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严重时送医院诊治。
·如误服,饮大量清水催吐,保持安静,并送医院诊治。 ·无解毒剂,请对症治疗。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应贮存在阴凉、干燥、通风、防雨处,远离水源或热源。 ·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 ·勿与医药、食物、种子、饲料等物品同贮同运。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