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
产品性能 | 本产品为菊酯类农药。具有拟除虫菊酯类农药的一般毒性,如触杀和胃毒作用,无内吸熏蒸作用,可用于多种害虫的防治,尤其适用于卫生杀虫。本品为琥珀色或棕色粘稠液体。本产品仅用于加工农药制剂,不可直接用于农作物或其它场所。 |
注意事项 | 1. 本品采用清洁、干燥的内衬PVC的铁桶。
2. 操作时应穿戴好防护用品和防护面罩以及口罩。工作后要洗手、脸及其他部位。工作期间不行吸烟、饮食。
3. 万一泄漏于地面,用结合液体材料吸收(沙、硅藻土、酸黏合剂、多用途黏合剂、锯末),按规定处置收集的物料。
4. 本品对鱼类、蜜蜂、蚕毒性大,水产养殖区禁用,禁止在河塘等水域附近清洗施药器具,避开蜜源作物花期用药,蚕室、桑园附近禁用。 |
中毒急救措施 | 属神经毒剂,接触部位皮肤感到刺痛,尤其在口、鼻周围,但无红斑。很少引起全身性中毒。接触量大时会引起头痛、头昏、恶心、呕吐、双手颤抖,全身抽搐或惊厥、昏迷、休克。
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
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误服不宜催吐,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洗胃时,应注意保护气管和食管。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
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