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本品于大豆田阔叶杂草出苗后,大豆第一复叶期,兑水30公斤/亩,均匀喷雾。
2.本品于水稻田杂草 |
产品性能 | 本品是触杀型具选择性的苗后除草剂,用于苗期茎叶处理,对水稻田和大豆田里的恶性莎草科(三棱草)及阔叶杂草有较好的防效。本品主要通过杂草绿色部分吸收,所以喷药时必须充分覆盖杂草的茎叶并使之完全浸润。本品可防治大豆田中的苋、苍耳、鸭跖草、藜、蓼、香薷、繁缕、苘麻、荠菜、曼陀罗、野西瓜苗、龙葵、猪殃殃、马齿苋等双子叶杂草;可防治水稻田中的泽泻、鸭舌草、节节菜、慈菇、马齿苋、鸭跖草、萤蔺、球花莎草、异型莎草、水虱草、日照飘浮草、碎米莎草、莎草等阔叶和莎草科杂草。施药后8-16周本品在土壤中可被微生物分解,不影响后茬轮作。 |
注意事项 | 1.每季作物最多使用1次。
2.应在阔叶杂草出齐时施药,喷洒均匀,使杂草茎叶充分接触药剂。
3.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
4.在开启包装物和使用过程中应穿戴防护服、口罩和手套等防护用具,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喝水和吸烟。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5.孕妇和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此药。
6.请在当地农技部门指导下使用。
7.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
中毒急救措施 | 急救措施: 如误服,需饮入食盐水冲洗肠胃,使之呕吐,避免给患者服用含脂肪的物质 (如牛奶、蓖麻油等)或酒等,可使用活性碳。 目前尚无特效解毒药。误入眼睛: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误触皮肤:清水冲洗并换洗衣物。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