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本品应于柑橘树蚜虫盛发期施药,均匀喷雾。
2、于叶片正反面均匀喷雾,重点喷施作物心叶及幼嫩部位 |
产品性能 | 本品为拟烟碱类杀虫剂,具有触杀和胃毒及内吸渗透作用。有效成分直接作用于害虫的乙酰胆碱酯酶,干扰害虫的运动神经系统,使害虫异常兴奋,全身痉挛、抽搐、麻痹而死,对柑橘树蚜虫具有较好的防效。 |
注意事项 | 1、本品在柑橘树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30天,每季作物周期最多使用2次。
2、不可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等混合使用。
3、本品对蜜蜂、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开花植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对鱼类等水生生物有毒,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
4、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5、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避免接触。
6、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
7、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
中毒急救措施 | 1、皮肤污染:立即去除污染衣物,用大量清水和肥皂水清洗。
2、药液溅入眼睛:以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并间歇拉起上下眼皮用流动清水冲洗。
3、吸入:移至空气清新处,如出现呼吸困难或不适症状并持续,立即请医生诊治。
4、若误服中毒,无特效解毒剂,请立即携本标签送往医院对症治疗。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及无前人员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