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本品于害虫发生期,每亩用70克,对水30-45升均匀喷雾。
2、本品作用速度快,幼虫取食本品后 |
产品性能 | 本品为昆虫生长调节剂类杀虫剂,具有胃毒作用,无触杀作用,干扰昆虫的正常生长发育,幼虫取食本品后,在不该蜕皮时产生蜕皮反应,即开始蜕皮,由于蜕皮不完全而导致幼虫脱水、饥饿而死亡。 |
注意事项 | 1、请按照农药安全使用准则使用本品,避免药液接触皮肤、眼睛和污染衣物,避免吸入雾滴。切勿在施药现场抽烟或饮食。在饮水、进食和抽烟前,应先洗手、洗脸。
2、配药时,应戴防护手套和面罩或眼镜,穿长袖衣和长裤;施药时,应穿长袖衣、长裤和靴子,带帽子;施药后,彻底清洗防护用具、洗澡,并更换和清洗工作服。
3、本品对鸟无毒,对鱼和水生脊椎动物有毒,不要直接喷洒在水面,切勿将制剂及其废液弃于池塘、河溪和湖泊等,以免污染水源。
4、本品对蚕高毒,严禁在蚕、桑园地区禁止使用本品。
5、所有施药器具用后应立即用清水清洗,洗刷施药用具的水,不要倒入田间。未用完的制剂应放在原包装内密封保存,切勿将本品置于饮、食容器内。 |
中毒急救措施 | 中毒症状:头晕、头痛、恶心、呕吐等。
1、眼睛溅药:立即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或送医院。2、皮肤接触:脱去被溅衣服。衣服和皮肤分别用肥皂和清水冲洗。3、发生吸入:移至空气清新处。4、误服:清醒时催吐、洗胃和导泻,送医对症治疗。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1、本品应贮存在通风良好、阴凉干燥的仓库内,并备有灭火器材。2、本品运输时应有帐篷盖住,避免阳光直射和雨水淋洒而且通风良好。3、储存药剂的地方,本品应加锁保存,勿让儿童、无关人员和动物接触,勿与食品、饮料、粮食和饲料等物品同贮同运。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