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 本品应于苗蚜发生盛期施药,注意喷雾均匀,视虫害发生情况,每7天左右施药一次,可连续用药3-4次 |
产品性能 | 本产品为吡啶类杀虫剂,其作用机理是干扰昆虫体内神经传导作用,通过与突触后膜上乙酰胆碱受体结合,抑制乙酰胆碱受体的活性。具有触杀、胃毒和一定的渗透作用。可杀死棉花作物上的蚜虫,宜在幼虫早期施药。 |
注意事项 | 1. 产品在棉花作物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14天,每个作物周期的最多使用次数为2次。
2. 本品为吡啶类杀虫剂,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
3. 本品对蜜蜂、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蜜源作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
4. 本品不可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
5. 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6. 每次施药完后,残余药剂应密封保存,施药器械应用清水清洗干净。 |
中毒急救措施 | 中毒症状表现为头痛、恶心、呕吐、肌肉抽搐、痉挛等。不慎吸入
,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本品无专用解毒药,误服则应立即催吐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对症诊治。洗胃时,应注意保护气管和食管。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运输过程应保持密封不泄漏,防止雨淋和高温。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