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
产品性能 | 本品是三氮苯类选择性内吸传导型苗前、苗后除草剂。根吸收为主,茎叶吸收很少,迅速传导到植物分生组织及叶部,干扰光合作用,使杂草致死。本品为白色至浅黄色粉粒,无可见外来杂质,熔点175.8℃,20℃时的溶解度为水33mg/L、氯仿28g/L、丙酮31g/L、乙酸乙酯24g/L、甲醇 15g/L。在中性、弱酸、弱碱介质中稳定。本品是农药制剂加工的原材料,不得用于农作物或者其他场所。 |
注意事项 | 1、包装开启方法:用老虎钳取下封口及插销,向外拉开套箍卡扣,取下桶盖,解开内包装袋扎口带。
2、加工时要注意安全防护,配戴防毒面具、手套及防护服,不可吃东西、喝水和吸烟;工作后及时用肥皂和水洗净手脸。
3、加工过程中产生的污水要集中排放到污水池中处理,不可污染池塘、地下水、养蜂场、蚕园等地。
4、本品为除草剂,加工生产线为专用生产线,不可与其它产品生产装置混用。加工时,避免污染附近的作物浇灌水和作物地中,以防产生药害。
5、年老、体弱、有病的人员,儿童,孕期、经期、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农药。
6、使用后空桶不能用来存放食品、粮食、饲料,回收处理后用于可用于本产品的包装。
7、加工车间应保持清洁整齐,注意防火,防止泄漏。如泄露应有回收装置。泄漏处理:用两倍于泄漏的农药的吸收性物料如砂子、土或锯木屑盖住泄漏物,用扫帚清除。 |
中毒急救措施 | 对皮肤、眼睛和上呼吸道有刺激作用,无经口中毒报道。若不慎接触皮肤,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若溅到眼睛中,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误服时用吐根糖浆诱吐,呕吐停止后服用活性炭及山梨醇导泻。无解毒剂,时请医生对症治疗。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宜保存于通风阴凉、干燥、通风的库房中,远离火源或热源;应远离儿童及其他无关人员,并加锁;贮运时,严防潮湿和日晒,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物品同贮同运;避免与皮肤、眼睛接触,防止由口鼻吸入。贮运过程中注意防火,防止泄漏;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它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