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使用技术要求 | 1、防止水稻稻瘟病:在叶瘟病症状出现之前适时施药。如属轻度病害可在稻叶上初见少量病斑时(株发病率5% |
| 产品性能 | 本品是水稻稻瘟病的防治药剂,是具有较强内吸性的杀菌剂,能被水稻根、茎、叶吸收,并输送到植株各部。抗雨水冲刷能力强,喷药一小时后遇雨不需补喷药。 |
| 注意事项 | 1、防治穗颈瘟第一次喷药时,最迟不宜超过破口后三天。
2、施药应选早晚风小,气温低时进行。晴天上午8时至下午5时、空气相对湿度低于65%、气温高于28℃、风速超过每秒4米时应停止施药。
3、安全间隔期:水稻为21天,每季最多使用2次。
4、配药、施药时应戴防护服、口罩、手套、长靴,施药期间不得吸烟、饮食,施药结束后应立即清洗手、脸及裸露部位。清洗施药器具不得污染河塘等水域。
5、不得与碱性农药等物质混用。为延缓抗性产生,可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菌剂轮换使用。
6、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 |
| 中毒急救措施 | 中毒症状:头晕、头痛、恶心、呕吐等。
在使用过程中,如有药液溅到眼睛和皮肤上,应用大量清水冲洗。如有不慎中毒者,应移至新鲜空气处;经口摄入者应催吐,无特殊解毒药剂,应立即送医院对症治疗。 |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1、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处。
2、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
3、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4、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
| 备注 |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