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水稻抛秧后5-7天,每亩按推荐剂量拌20公斤细土,保水撒施,药后保水5天。
2、施药后保持3- |
产品性能 | 本品为酰胺类除草剂和磺酰脲类除草剂的复配制剂,使用方便,能有效防除抛秧田一年生及部分多年生杂草。本品毒性低,对作物安全,使用方便。 |
注意事项 | 1.每季作物最多使用1次。
2. 配制药剂时,操作人员要戴好胶手套、口罩等劳动保护用品。必须用量具严格按照推荐剂量秤取药剂,不得任意增加用量,严禁用手搅拌药液。应选择远离饮用水源、居民点的安全地方,要有专人看管,严防农药丢失或被人、家畜、禽误食。
3.施药时应穿戴防护服、口罩和手套等防护用具,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喝水和吸烟。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4.撒施毒土时,必须戴防护手套,以防经皮肤吸收中毒,剩余的毒土应销毁,不准随意堆放。
5.首次使用本品,应在农业技术指导部门指导下进行。
6.施药后,及时清洗双手并将喷雾器械清洗干净,清洗废液应妥善处理,避免污染水源,河流。剩余药剂应妥善保管,不得随意丢弃。
7.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避免接触此药。 |
中毒急救措施 | 中毒症状:本品对眼睛、皮肤和粘膜有刺激作用,一般无全身中毒症状。
急救措施:避免药液接触皮肤、眼睛和衣服,如不慎接触皮肤,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若溅到眼睛中,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如吸入,应立即到通风处;如误食此药,应大量饮用白开水,引吐,并及时送医院对症救治,本品无专门的解毒药。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将本品于阴凉、干燥、通风、防雨处密封保管,避免阳光直射、雨淋,远离火源或热源,远离儿童,并加锁;与种子、种苗、肥料及其他农药分开放置;如有泄漏应及时清理干净;需专门车辆运输,轻拿轻放,避免倒置;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同贮同运。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它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