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在卵盛期至1-2龄幼虫盛发期喷雾防治,视虫害情况,间隔7-10天左右喷药1次,可连用2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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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性能 | 本品属于昆虫生长调节剂、为酰基脲类杀虫剂,其杀虫机理是抑制昆虫几丁质合成,使之不能正常变态而死亡,主要是胃毒作用,触杀其次,残效期较长,用于防治苹果树金纹细蛾。 |
注意事项 | 1.本品在苹果树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21天,每季作物最多使用次数为2次。
2.不能与碱性农药等物质混用。
3.配药时,配药人员要戴胶皮手套,必须用量具按照规定的剂量取药液,不得增加用量。严禁用手拌药。施药人员应配戴手套、口罩、操作服、鞋及眼罩等防护用品,勿使药液溅入眼睛、皮肤上,施药后用肥皂洗手、洗脸。
4.对家蚕有毒,禁止在桑园、蚕室附近使用;施药结束后,要及时将喷雾器清洗干净,连同剩余药剂一起放仓库保管,不得带回家,用剩农药应原包装存放。清洗药械的污水应选择安全地点妥善处理,不准随地泼洒,防止污染饮用水源和养鱼池塘。废弃物选择安全地方处理,不可用作他用或随意丢弃。
5.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避免接触本产品。
6.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 |
中毒急救措施 | 1.中毒症状:毒性较低,无人体中毒报道。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误服则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
2.吸入:应迅速脱离现场至空气新鲜处。保持呼吸道通畅。
3.毒性较低,无人体中毒报道。对症治疗。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1.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
2.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