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于苹果树轮纹病发病初期施药,按推荐剂量兑水均匀喷雾防治。间隔7~15天再次施用,为提高防治效果,要保 |
产品性能 | 本品为低毒杀菌剂。用于防治苹果树轮纹病。 |
注意事项 | 1、产品在苹果树作物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28天,每个作物周期的最多使用次数为3次。
2、本品不能与铜、汞剂或碱性农药等物质混用。
3、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4、本品对鱼类等水生物有毒,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
5、本品对黄瓜、大豆、马铃薯、桃、李、葡萄等有毒,应避免药液飘移到上述作物上。
6、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杀菌剂交替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
7、孕妇和哺乳期妇女不得接触本品。8、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
中毒急救措施 | 中毒症状:恶心、呕吐、腹痛、腹泻,重者头痛、头晕,心律、呼吸加快,血压下降,抽搐,循环衰竭,呼吸麻痹而死。
急救措施:
1、不慎吸入:立即将吸入者转移到空气新鲜及安静处,病情严重者请医生对症治疗。
2、皮肤污染或药液溅入眼睛,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
3、误食者立即携本标签送医院,可催吐、洗胃、导泻,对症治疗。忌油类食物,禁酒。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贮运时,严防潮湿和日晒。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