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 本品应于水稻稻瘟病前期施药,以预防为主,注意喷雾均匀;
2. 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 |
产品性能 | 本产品为苯并咪唑类杀菌剂。具有保护和治疗作用。作用机理为干扰菌的有丝分裂中纺锤体的形成,从而影响细胞分裂。 |
注意事项 | 1. 本品在水稻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30天,每季最多使用2次。
2. 本品为苯并咪唑类农药,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菌剂轮换使用。
3. 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蜜源作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避免污染水源,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
4. 本品不可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
5. 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6. 孕妇和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
7、对黄瓜、大豆、马铃薯、桃、李、梨、葡萄敏感,应避免漂移到上述作物上。 |
中毒急救措施 | 本品对皮肤和眼睛有刺激,经口中毒出现头昏、恶心、呕吐。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误服则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不能引吐。洗胃时,应注意保护气管和食管。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