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
产品性能 | 本品为棕黄色至深红色粘稠半固体(室温),密度1.23,熔点60-80℃(工业品),蒸气 压2.3×^(-7)Pa(20℃),闪点80℃,水中溶解度极低,易溶于酮类,醇类及芳烃类溶剂,在中性,酸性条件下稳定,强碱条件下水解,热稳定性良好 (220℃以内),常温贮存2年以上。具有触杀和胃毒作用,在植物体内无内吸和传导作用。本品是农药制剂加工的原材料,不得用于农作物或者其他场所。 |
注意事项 | 1.操作人员在开启包装物前需做好防护并遵守操作规程开启包装物,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随意丢弃。在能利用的地方重复使用容器或在规定场所用控制焚烧法或安全掩埋法处置包装物,不要污染水源、鱼塘及养蜂、养蚕场所。
2.操作时建议操作人员佩戴自吸过滤式防毒面具(半面罩),戴化学安全防护眼镜,穿防毒物渗透工作服,戴橡胶手套。远离火种、热源,工作场所严禁吸烟。使用防爆型的通风系统和设备。
3.如发生溢漏,立即隔离受污染区域并贴上警告标志。禁止无防护措施的人员及动物进入溢漏区域。防止溅出物扩散,避免产品进入湖泊、河流、池塘和下水道。 小面积泄漏物用砂土吸收,大面积的泄漏时将污染区四周筑围堤或挖坑收容以避免扩散。用泵转移至槽车或专用收集器内,回收或运至废物处理场所处置。用大量肥皂和水清洗工具、设备和污染区域,抽吸或铲除所有污染物(包括吸附物)置于适当容器内,贴上标签以便处理。
4.必须在加工场所用完,在装卸前必须对车辆进行通风。
5.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本品。 |
中毒急救措施 | 中毒症状表现为头痛、头晕、恶心、呕吐、腹痛、胸闷,重者可出现肺水肿、抽搐或惊厥、昏迷、休克等。
误服:不能催吐,可洗胃。立即携此标签请医诊治,对症治疗。
吸入:迅速脱离现场至空气新鲜处。保持呼吸道通畅。如呼吸困难,给输氧。如呼吸停止,立即进行人工呼吸。立即请医生诊治。
眼睛:以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并间歇地拉起上下眼皮用清水或生理盐水冲洗,立即请医生诊治。
皮肤:立即去除污染衣物,用大量肥皂和清水冲洗,如刺痛症状出现并持续,立即请医生诊治。
医生须知:如需洗胃应采用导管洗胃法。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储存于阴凉、通风的库房。远离火种、热源。防止阳光直射。保持容器密封。不得与食物、种子、饲料同贮同运,并保存在儿童及其他无关人员不能触及之处,并加锁。运输前检查包装容器是否完整、密封 ,运输途中应防曝晒、雨淋,防高温。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