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掌握在菜青虫低龄幼虫高峰期施药,施药时确保均匀透彻。 2、本品对高粱、月季有害,对豆类和瓜类幼苗 |
产品性能 | 本品为有机磷杀虫剂,具有胃毒、触杀、熏蒸作用,对害虫有较强的击倒作用,适用于防治十字花科蔬菜菜青虫。 |
注意事项 | 1、本品在十字花科蔬菜上使用安全间隔期为 5天(秋冬季为7天),每季作物最多使2次。 2、本品不可与碱性物质混合。 3、对高梁极易产生药害,不能使用;对瓜类、玉米、豆类、柳树敏感,使用浓度切忌过高。 4、建议与不同作用机制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减缓抗性发展。 5、桑园、蚕室附近,开花植物花期禁用,避免药液污染水源。 6、施药时应穿戴手套和口罩,施药后应及时清洗双手和衣物。7、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本品。8、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
中毒急救措施 | 中毒者表现出头痛、头晕、恶心等症状,重者呼吸困难,精神恍惚,严重者导致昏迷、口吐白沫、大小便失禁等。如药液不慎溅入眼睛或污染皮肤,应立即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仍有不适,需送医院治疗。误服应立即催吐、洗胃、导泻,并送往医院对症治疗,按中毒轻重用阿品1~5毫克或解磷定0.4-1.2克静脉注射,禁用吗啡、茶硷、吩噻嗪和利血平。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