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本品一般应在病害发生前使用,特别是在防治稻瘟时切勿贻误用药时间,第一次喷药最迟不宜超过破口后3天。 |
产品性能 | 本品是一种内吸性较强的保护性杀菌剂,能迅速被水稻根、茎、叶吸收并输送到稻株各部,主要防治水稻稻瘟病。 |
注意事项 | 1、本品在每个作物周期的使用次数为2次;最后一次施药至作物收获时允许的间隔天数为21天。
2、本品为低毒类农药,喷药时须穿戴好防护用品,避免身体直接接触药粉及药液,用药后应彻底洗净被污染的衣服和身体,禁止孕妇喷洒本剂。
3、避免在烈日、大风气候下施药。
4、如附近有蔬菜幼苗时,应注意不要将药物散布在幼苗上,一定温度范围内,温度越高,药害越大。
5、施药时应按标签说明用药,因不同植物对此剂的敏感性差异很大,尤其是叶组织脆弱的植物,最易发生药害。
6、施药后田水不可排入江、河、湖泊中,施药器械应用清水洗净后倒入施药的庄稼地中。 |
中毒急救措施 | 1、中毒症状为抽搐、视力模糊、小便失禁等。
2、皮肤接触后,应立即用肥皂和水洗净。
3、如吸入,立即转移至新鲜空气处。
4、如测入眼中,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
5、如发生中毒,应大量饮用白开水,吐出胃内东西,并需安静,送医院对症治疗。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1、本品应贮存在阴凉、干燥、通风、防晒处,远离火源或热源。
2、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
3、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粮食等同贮同运;运输途中不得暴晒和雨淋。
4、用过后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可焚烧或深埋)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