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于发病前或发病初期使用,根据病害发生情况可隔7—10天连用2—3次,不能长期 |
产品性能 | 本品是一种内吸性杀菌剂,具有保护与治疗作用。 |
注意事项 | 1.配药和施药时,应穿防护服,戴口罩或防毒面具以及胶皮手套,以避免污染皮肤和眼睛,施药完毕后应及时换洗衣物,洗净手、脸和被污染的皮肤。
2.施药前、后要彻底清洗喷药器械,洗涤后的废水不应污染河流等水源,未用完的药液应密封后妥善放置。
3.开启封口应小心药液溅出,废弃瓶子应冲洗压扁后深埋或由生产企业回收处理。
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本品。 |
中毒急救措施 | 中毒急救:皮肤、眼结膜和呼吸道受刺激引起结膜炎和角膜炎,炎症消退较慢。
急救措施:对症治疗,误食立即催吐、洗胃。
本品如误入眼睛,立即用清水至少冲洗15分钟,仍有不适应立即就医;如接触皮肤,立即用清水冲洗并换洗衣物;如误服立即送医院对症治疗,无特殊解毒剂。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贮存应注意阴凉、干燥、通风,远离火源,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远离儿童及家畜,并加锁保存,以免误服。避免与皮肤、眼睛接触。装卸运输时注意检查包装是否密封完整,轻拿轻放,不可倒置。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