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杂草出苗后3-4叶期,每亩兑水约30公斤,定向茎叶喷雾。
2、本品为非选择性除草剂,因此施药时 |
产品性能 | 本品属有机磷类灭生性除草剂,用于苹果园,可有效地防除各种禾本科及阔叶杂草。该除草剂具有内吸传导性,对一年生和多年生杂草有较好的防效。 |
注意事项 | 1、喷药后要间隔三天以上才能播种、放牧。
2、低温贮存时会有结晶析出,用时应充分摇动容器,使结晶溶解,以保证药效。
3、本品对金属制成的镀锌容器有腐化作用,易引起火灾。
4、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
5、在开启包装物和使用过程中应穿戴防护服、口罩和手套等防护用具,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喝水和吸烟。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6、孕妇和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此药。
7、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
中毒急救措施 | 中毒症状: 对眼睛有轻度刺激作用,要注意防护。急救措施: 尚无特效解毒剂。若摄入量大,病人十分清醒,可用吐根糖浆诱吐,还可在服用的活性炭泥中加入山梨醇。误入眼睛: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误触皮肤:清水冲洗并换洗衣物。如误服大量,应及时送医院对症治疗。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
备注 | 草甘膦异丙胺盐含量:41%。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