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在棉铃虫卵盛孵期使用最佳,虫害发生严重时用高量;
2、本品对高粱、月季花易产生药害,不宜使用, |
产品性能 | 本品为菊酯类农药与有机磷类农药的混剂。具有触杀、胃毒作用,为胆碱酯酶抑制剂,神经毒剂,可杀死棉花作物上的棉铃虫幼虫,宜在幼虫早期施药。 |
注意事项 | 1、本品为菊酯类农药与有机磷类农药的混剂,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
2、本品对蜜蜂、鸟类、鱼类等生物有毒,为保护蜜蜂,应避开作物开花期使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鸡、鸭等禽类进入用药区,严禁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
3、不能与碱性农药等物质混用;
4、施用时应戴防护镜、面具和手套,穿防护服,并禁止饮食和吸烟;使用后饮食和吸烟前应用肥皂和清水彻底清洗暴露在外的皮肤。
5、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作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6、本品禁止用于茶树上。 |
中毒急救措施 | 急性中毒多在12小时内发病,口服立即发病。轻度:头痛、头昏、恶心、呕 吐、多汗、无力、胸闷、视力模糊、胃口不佳等,全血胆碱酯酶活力一般降 至正常值的70%以下。中度:除上述症状外还出现轻度呼吸困难、肌肉震颤 、瞳孔缩小、精神恍惚、行走不稳、大汗、流涎、腹疼、腹泻。重者还会出现昏迷、抽搐、呼吸困难、口吐白沫、大小便失禁,惊厥,呼吸麻痹。
误服 时立即洗胃、导泻,不能催吐。若判断为敌敌畏中毒为主,则可用阿托品或解磷定解毒,并禁用吗啡、茶硷、吩噻嗪、利血平。
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贮于儿童触及不到的场所,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种子等共同存放。贮运时,严防潮湿和日晒,避免与皮肤、眼睛接触,防止口鼻吸入。包装件应贮存在通风、干燥、防雨的仓库中。运输前先检查包装容器是否完整,密封。运输过程中确保容器不泄漏,不倒塌,不坠落,不损坏。 |
备注 | 标注“限制使用”字样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