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施药应在稻纵卷叶螟初龄幼虫盛发期,每亩兑水50公斤均匀喷雾。 2.大风天或预计一小时内降雨,请勿 |
产品性能 | 本品是硫逐磷酸酯类杀虫剂,具有触杀、胃毒作用和一定的熏蒸作用,神经毒剂,作用机理为抑制乙酰胆碱酯酶。 |
注意事项 | 1. 安全间隔期:水稻收获前15天停止用药,每季最多使用次数为2次。 2. 本品对蜜蜂、家蚕有毒,花期蜜源作物周围禁用,施药期间应密切注意对附近蜂群的影响,蚕室及桑园附近禁用;对鱼类等水生生物有毒,养鱼稻田禁用,施药后的田水不得直接排入河塘等水域;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域内清洗施药器具。 3. 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4.不得与碱性农药等物质混用。 5.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杀虫剂交替使用。 6. 本品对瓜类、莴苣及烟草等作物敏感,施药时应避免药液漂移到上述作物上,以防产生药害。7.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
中毒急救措施 | 中毒症状:轻度中毒:全身不适,头痛、头昏、无力,视力模糊,呕吐、出汗、流涎、嗜睡等,有时有肌肉震颤,偶有腹泻;中度中毒:除上述症状外还表现呕吐、腹痛、烦躁不安、抽搐、呼吸困难等;重度中毒:除上述症状外还表现癫痫样抽搐等。急性中毒多因误食引起,约半小时到数小时可发病,误服者立即发病。急救措施: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误服则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在医生指导下使用阿托品或解磷定解毒。洗胃时,应注意保护气管和食管。注意预防迟发性神经毒性发生。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
备注 | 标注“限制使用”字样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