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施药时间:马铃薯、辣椒必须在发病前或发病初期使用;大白菜在定植前使用,并在施药后当天立即进行移栽 |
产品性能 | 本剂为吡啶类杀菌剂,对鞭毛菌类、半知菌类引起的病害有良好的防治效果。主要用于防治马铃薯早疫病、晚疫病,辣椒疫病、辣椒炭疽病以及大白菜根肿病。 |
注意事项 | 1.使用本剂前要充分摇匀。药液及其废液不得污染各类水域、土壤等环境。 2.喷药时请将药液均匀地喷雾到植株全部叶片的正反面,以保证药效。 3.大白菜上土壤喷施时应将大块土壤打碎以保证药效,并且不要施药于大白菜苗床上。 4.对瓜类作物有药害,瓜田禁止使用,施药时注意不要将药液飞散到瓜田。 5.不要随意与肥料、其他农药等混用。如果必需和其他产品混用,务必在当地植保技术部门的指导下进行安全性试验确认安全后方可使用。 6.施药时,要穿戴作业服,施药后注意要立即清洗手足脸并换下作业服。 7.有过敏病史者,应禁止施药及禁止进入施药地。 8.不宜在温室使用本药剂。 9.本药剂对鱼及水生动物有毒,应避免将药液飞散、流入鱼塘、河流及湖泊,不得在以上水域清洗喷药工具。 10.孕妇及儿童禁止接触该药剂。 *使用前请仔细阅读标签,严格按照本标签规定的使用技术和使用方法、注意事项等所有内容单独使用本品。 |
中毒急救措施 | 接触该药剂后请更换衣服,如果药剂进入眼睛,用大量水冲洗至少15分钟;如果接触皮肤,用水和肥皂冲洗;如误服,请用水充分漱口后,并立即携标签到医院就诊。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密封储存于阴凉干燥处;远离儿童,并加锁保管;避免与食品、饮料、粮食和饲料同贮同运。在使用、运输和储藏中应遵守农药类有关规定。 |
备注 | 原产地: ;国内办事机构:日本石原产业株式会社北京代表处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