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
产品性能 | 本品是一种大环内脂双糖类化合物,作用机制为干扰害虫神经生理活动,释放抑制节肢动物神经传导的γ—氨基丁酸,害虫和药剂接触后即出现麻痹症状,不活动不取食,2—4天后死亡。本品是农药制剂加工的原材料,不得用于农作物或者其他场所。 |
注意事项 | 1、【开启】在开启农药包装、称量配制和施用中,操作人员应戴用必要的防护器具,要小心谨慎,防止污染。【废弃】:建议用控制焚烧法或安全掩埋法处置。塑料容器要彻底冲洗,不能重复使用。把倒空的容器归还厂商或在规定场所掩埋。
2、【灭火方法】:消防人员须佩戴防毒面具、穿全身消防服,在上风向灭火。切勿将水流直接射至熔融物,以免引起严重的流淌火灾或引起剧烈的沸溅。灭火剂:雾状水、泡沫、干粉、二氧化碳、砂土。
【泄漏应急处理】:隔离泄漏污染区,周围设警告标志,建议相应人员戴自给式呼吸器,穿化学防护服。避免扬尘,小心扫起,收集运至废物处理场所。也可以用大量水冲洗,经稀释的洗水放入废水系统。对污染地带进行通风。如大量泄漏,收集回收或无害处理后废弃。
3、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本品。
4、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
中毒急救措施 | 1、如果药剂接触皮肤或衣物,应立即用大量清水、肥皂冲洗。
2、如果药剂溅入眼中,用大量清水冲洗后,请医生诊治。
3、如有误食,立即催吐并给患者服用吐根糖浆或麻黄素,但切勿给已经昏迷的患者灌任何东西或催吐。抢救时避免给患者使用增强γ—氨基丁酸活性的药物,如巴比妥、丙戊酸等。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应在阴凉、干燥处密封保存;请将本品放置在远离儿童和其他无关人员的地方,并加锁保存;本品不得与食品、饮料、种子、粮食、饲料等物品同贮同运;贮运时严防潮湿和日晒。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