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
产品性能 | 本品是腈类选择性触杀型苗期除草剂。本品是农药制剂加工的原材料,不得用于农作物或者其他场所。 |
注意事项 | 1.废弃包装物应焚烧处理,不可随意丢弃。
2.开启包装时使用专门工具,戴手套,手套等劳动保护用品。
3.操作时应戴化学安全防毒面具;穿防毒物渗透工作服;戴橡胶手套等防护措施,不可吃东西、喝水和吸烟;操作完毕后应及时洗手和脸等裸露部位。作业结束后,及时清洗双手及暴露部分皮肤,清洗废液应妥善处理,避免污染水源,河流。剩余药剂应妥善保管,不得随意丢弃。
4.若泄露或者溢洒,应隔离泄漏污染区,限制出入。切断火源。建议应急处理人员戴防尘口罩,穿一般作业工作服。不要直接接触泄漏物。小量泄漏:避免扬尘,小心扫起,转移至安全场所。大量泄漏:收集回收或运至废物处理场所处置。
5.不慎着火,应立即切断火源,应用干粉、泡沫灭火器或砂土灭火;或拨打火警电话求救,消防人员须穿戴防毒面具与防护服。
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避免接触此药。 |
中毒急救措施 | 中毒症状:对皮肤轻度刺激作用,眼中度刺激作用,无全身中毒症状。
急救措施:眼睛不慎接触此药液,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触及皮肤,可用清水及肥皂洗净;如吸入,应立即到通风处;如有误服中毒,该药无特殊解药,不要引吐,立即就医,对症治疗。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将本品于阴凉、干燥、通风、防雨处密封保管,避免阳光直射、雨淋,远离火源或热源;与种子、种苗、肥料及其他农药分开放置;如有泄漏用吸收材料或沙土吸收;搬运及运输过程中,需专门车辆运输,轻拿轻放,避免倒置,避光、防雨淋;远离儿童,并加锁。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同贮同运。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它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