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 虫害发生时开始施药,每隔7天施药一次。
2. 施药后应设立警示标志,人畜24小时内不可进入。 |
产品性能 | 本品属于拟除虫菊酯类杀虫剂,无内吸传导和熏蒸作用 。对防治十字花科蔬菜菜青虫有效果。 |
注意事项 | 1. 本品对鱼类等水生生物毒性高,应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防止污染水源;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对蜜蜂、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开花植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
2.禁止在茶树上使用,茶园附近慎用。
3.施药要均匀周到。不可与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用。
4.使用本品应穿戴防护衣物,施药期间不可饮食,避免吸入药液。施药后要及时更衣并用清水或肥皂水彻底清洗皮肤。
5.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
6.孕妇或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农药。
7.使用后容器需集中深埋处理,或交由专门收集部门处理。 |
中毒急救措施 | 1. 中毒症状:接触部位皮肤感到刺痛,但无红斑。
2. 如有药液溅到皮肤或眼睛上,应立即大量清水冲洗;若误服中毒,不能催吐。如在喷雾中有不适或中毒者,应立即离开现场,同时勿使病人散热,将病人放在温暖的环境中。
3. 无特殊解毒剂,可对症治疗。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1. 本剂应存放在阴凉、干燥且儿童不易接触之处,并加锁。远离热源或火源。2. 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粮食等混合同贮同运。 |
备注 | 标注“限制使用”字样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