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
产品性能 | 本品为浅色液体,熔点约5℃,沸点164℃/0.02mmHg,蒸气压0.54mPa(20℃),密度 1.22(20℃),Kowlogp=4.5,溶解度水1mg/L,溶于丙酮、己烷、甲醇、二氯甲 烷、乙酸乙酯、甲苯和二甲苯,紫外光下稳定,25℃保存1年以上,50℃保存 12周,210℃分解。本品仅用于加工农药制剂,不可直接用于农作物田或其他场所。 |
注意事项 | 1、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2、操作时要做好防护准备,戴防护镜、防护手套和口罩,避免与眼睛、皮肤接触;切勿吞食,切勿吸入粉尘,勿在工作环境中饮食和吸烟;避免使之与碱性物质接触;操作后清洗手部和其他接触药物的部位。
3、本品如遇着火,消防人员须佩戴防毒面具、穿全身消防服,在上风向灭火。尽可能将容器从火场移至空旷处。灭火剂:泡沫、干粉、二氧化碳、砂土。
4、本品发生泄漏时,用清洁的铲子收集在干燥、洁净、有盖的容器中回收利用,然后用水冲洗泄漏区。
5、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避免接触。 |
中毒急救措施 | 中毒症状:消化道症状,严重的对肝、肾损伤。
1、皮肤接触:立即脱掉被污染的衣物,用肥皂和大量清水彻底清洗受污染的皮肤。
2、眼睛溅药:立即将眼睑翻开,用清水冲洗10-15分钟,再请医生诊治。
3、不慎吸入:立即将吸入者转移到空气新鲜处,请医生诊治。
4、如误服: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催吐、洗胃。忌用温水洗胃。也可用活性炭与轻泻剂,对症治疗。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等无关人员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物品同贮同运。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