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本品应于水稻始穗期和齐穗期各施药一次,用制剂100-120克/亩兑水40-50千克均匀喷雾,共施 |
产品性能 | 本品是一种复配型杀菌剂,具有内吸、预防、治疗作用,低毒、持效期长,适用于水稻稻瘟病的防治。 |
注意事项 | 1、本品在水稻上的安全间隔期为28天,每个作物周期的最多使用次数为2次。
2、本品对棉花较敏感,在邻近棉田应注意使用。
3、本品不可与高毒有机磷杀虫剂、五氯酚钠及呈强碱性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
4、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用品,避免与皮肤、眼睛接触,防止由口鼻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5、远离水产养殖区用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避免药液污染水源地。
6、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菌剂轮换使用。 |
中毒急救措施 | 中毒症状表现为头痛、头昏、恶心、呕吐等。
不慎吸入,应将患者移至新鲜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误服则应立即携标签将患者送医院诊治。
医生应首先判断中毒的主要原因,若判断为有机磷中毒为主,可使用阿托品或解磷定解毒,禁用吗啡、茶硷、吩噻嗪、利血平。洗胃时,应注意保护气管和食管。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应贮存在阴凉、干燥、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和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