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 本品应于菜青虫低龄幼虫期间施药,注意喷雾均匀,视虫害发生情况,每7天左右施药一次,可连续用药3 |
产品性能 | 本产品为拟除虫菊酯类杀虫剂。具有触杀和胃毒作用。作用于害虫的神经系统,宜在幼虫早期施药。 |
注意事项 | 1. 在甘蓝上的安全间隔期为7天,每季最多使用3-4次。
2.本品为拟除虫菊酯类杀虫剂,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
3. 本品对鱼类等水生生物、蜜蜂、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蜜源作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
4. 本品不可与呈碱性物质混合使用。
5. 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
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
中毒急救措施 | 1.中毒症状表现为抽搐、痉挛、恶心、呕吐等。
2.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严重请及时就医。
3.误服则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对症治疗,大量吞服时可洗胃,不能催吐。
4.洗胃时,应注意保护气管和食管。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种子及易燃易爆品同贮同运。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