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 本品应在若蚜盛发期施药2-3次为宜,按规定的使用量进行均匀、周到得喷雾。
2. 大风天或预计 |
产品性能 | 本品为非内吸性杀虫剂。具有触杀和胃毒作用,药效较为迅速,对光、热稳定,对某些害虫的卵具有一定的杀伤作用。该药残效期较长,正确使用时对作物安全,同时还可以减少对环境的污染。 |
注意事项 | 1. 产品在棉花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60天,每季作物最多使用次数为3次。
2. 忌与碱性物质混用,如波尔多液等。
3. 用药量及施药次数不要随意增加,注意与其它不同作用机制的杀虫剂交替使用。
4. 贮藏于阴凉、干燥通风的地方,贮藏温度不能低于-5℃或高于35℃
5. 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6. 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开花植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
7. 果园中不宜使用本品,本品对苜蓿和高粱有药害,使用时应注意。
8.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本品。
9.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
中毒急救措施 | 中毒症状表现为:急性中毒多在12小时内发病,口服立即发病。轻度:头痛、头昏、恶心、呕吐、多汗、无力、胸闷、视力模糊、胃口不佳等,全血胆碱酯酶活力一般降至正常值的70-50%。中度:除上述症状外还出现轻度呼吸困难、肌肉震颤 、瞳孔缩小、精神恍惚、行走不稳、大汗、流涎、腹疼、腹泻。重者还会出现昏迷、抽搐、呼吸困难、口吐白沫、大小便失禁,惊厥,呼吸麻痹。
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
若判断为氯氰菊酯中毒则:[1]无特殊解毒剂,可对症治疗。[2]大量吞服时可洗胃。[3]不能催吐。
若判断为丙溴磷中毒则:[1]用阿托品1~5毫克皮下或静脉注射(按中毒轻重而定);[2]用解磷定0.4-1.2克静脉注射(按中毒轻重而定);[3]禁用吗啡、茶硷、吩噻嗪、利血平;[4]误服立即引吐、洗胃、导泻(清醒时才能引吐)。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