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 本品应于棉铃虫卵孵盛期至低龄幼虫钻蛀期间施药,注意喷雾均匀,视虫害发生情况,每10天左右施药一 |
产品性能 | 本品为菊酯类与有机磷类复配杀虫剂,有触杀、胃毒作用,杀虫速度较快。按推荐剂量使用,对棉花棉铃虫有较好的防治效果。 |
注意事项 | 1、施药时必需穿好戴防护用具,按安全操作规程进行。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2、本品不可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
3、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蜜源作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
4、产品在棉花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15天,每季最多使用3次。
5、避免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接触。 |
中毒急救措施 | 接触部位皮肤感到刺痛,尤其在口、鼻周围但无红斑。急性中毒多表现为头痛、头昏、恶心、呕吐、多汗、无力、胸闷、视力模糊、胃口不佳、昏迷、休克等。
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
若误服则应立即携带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珍治。医生应首先判断中毒的主要原因,若判断为辛硫磷中毒为主,可使用阿托品和解磷定。
禁用吗啡、茶硷、吩噻嗪、利血平。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
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
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粮食等其它商品同贮同运。
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它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