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本品宜在孵卵盛期至低龄幼虫盛期施用,力求喷雾均匀,傍晚时施药效果更佳。
2.大风或预计1小时内 |
产品性能 | 本品为有机磷和拟除虫菊脂类农药复配的杀虫剂,具有触杀、胃毒和熏蒸作用,适用于十字花科蔬菜蚜虫的防治。 |
注意事项 | 1.本品在十字花科蔬菜叶菜上的安全间隔期为5天,每季作物最多使用2次。
2.本品不能与碱性物质混用,以免分解失效。
3.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蜜源作物花期、蚕室和桑圆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
4.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5.避免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接触。
6.对高梁、月季花有药害,对玉米、瓜类幼苗、豆类、柳树比较敏感,施药时应避免药液漂移到上述作物上,以防产生药害。
7.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 |
中毒急救措施 | 症状:1.轻度:头痛、头昏、恶心、呕 吐、多汗、无力、胸闷、视力模糊、胃口不佳等。
2.中度:除上述症状外还出现轻度呼吸困难、肌肉震颤、瞳孔缩小、精神恍惚、行走不稳、大汗、流涎、腹疼、腹泻。
3.重者还会出现昏迷、抽搐、呼吸困 难、口吐白沫、大小便失禁,惊厥,呼吸麻痹。
急救:1.用阿托品或用解磷定静脉注射(按中毒轻重而定);
2.用解磷定0.4-1.2克静脉注射(按中毒轻重而定); 3.禁用吗啡、茶硷、吩噻嗪、利血平。4.误服时立即引吐、洗胃、导泻(清醒时才能引吐)。
注:医生应首先判断是那种农药中毒为主,再决定急救和治疗措施。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