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防治棉花棉铃虫应于棉铃虫卵孵盛期至2-3龄幼虫钻蛀前施药。
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
产品性能 | 低毒有机磷杀虫剂,以触杀和胃毒为主,无内吸作用,击倒力较强,用于防治棉花棉铃虫。 |
注意事项 | [1]应按已登记作物规定的使用量施用。[2]该药在光照条件下易分解,所以田间喷雾最好在傍晚和夜间施用。[3] 药液要随配随用,不能与碱性药剂等物质混用。配制药液时,采用二次稀释方法,先将定量药液在空瓶中稀释10-20倍,再将其倒入定量清水中,搅匀即可使用。[4]该药在应用浓度范围内,对蚜虫的天敌七星瓢虫的卵、幼虫和成虫均有强烈的杀伤作用,用药时应注意。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蜜源作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5]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6]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7]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8]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
中毒急救措施 | 若眼睛溅入、皮肤沾附农药后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并送医院就诊。若误食、吸入立即送医院就诊。[1]用阿托品1~5mg皮下或静脉注射(按中毒轻重而定);[2]用解磷定0.4-1.2g 静脉注射(按中毒轻重而定);[3]禁用吗啡、茶硷、吩噻嗪、利血平。[4]误服立即引吐、洗胃、导泻(清醒时才能引吐)。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