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应在菜青虫幼虫3龄前施药;亩兑水40-50千克均匀喷雾。
2.施药时,将制剂用足够量的清水稀释 |
产品性能 | 本品为高效拟除虫菊酯类杀虫剂,具有触杀、胃毒作用,对十字花科蔬菜菜青虫有较好的防效。 |
注意事项 | 1、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2、不可与碱性农药或物质混用。
3、喷雾时要求均匀周到,喷匀喷透。
4、本品对鱼、水生生物和家蚕有毒,应远离池塘、湖泊等水域施药,禁止在池塘等水域清洗施药器具,以免污染水源。 开花植物花期禁用。蚕室及桑园附近禁用。天敌放飞区域禁用。
5、每季作物最多使用3次;在甘蓝上的安全间隔期为7天。
6、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
7、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本品。 |
中毒急救措施 | 中毒症状:属神经毒剂,接触部位皮肤感到刺痛,但无红斑,尤其在口、鼻周围。接触量大时也会引起头痛,头昏,恶心呕吐,双手颤抖, 重者抽搐或惊厥、昏迷、休克。
1.用药时如果感觉不适,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并携此标签送医就诊。
2.皮肤接触:立即脱掉被污染的衣物,用肥皂和大量清水彻底清洗受污染的皮肤。
3.眼睛溅药:立即将眼睑翻开,用清水冲洗10-15分钟,再请医生诊治。
4.发生吸入:立即将吸入者转移到空气新鲜处,请医生诊治。
5.误服:请勿引吐,立即携带标签,送医就诊。紧急医疗措施:使用医用活性炭洗胃,洗胃时应防止胃洗出物进入呼吸道。注意:对昏迷病人,切勿经口喂入任何东西或引吐。解毒剂:无专用解毒剂,对症治疗。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1.本品应加锁保存,勿让儿童、无关人员和动物接触。
2.勿与食品、饮料和动物饲料存放在一起。
3.本品应贮藏在常温、避光、干燥、通风处。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