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选择稻纵卷叶螟和稻飞虱混发稻田用药,施药时间要掌握在稻纵卷叶螟卵孵化高峰至2龄幼虫发生为害高峰期 |
产品性能 | 本品由氨基甲酸酯类与有机磷类农药复配而成的杀虫剂,具有触杀、胃毒和一定的熏蒸、杀卵作用,渗透性较强,主要用于防治水稻稻纵卷叶螟和稻飞虱。 |
注意事项 | 1、本品不可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
2、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蜜源作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
3、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4、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
5、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
6、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7、禁止在蔬菜上使用。 |
中毒急救措施 | 中毒症状表现为头痛、头昏、恶心、呕吐等。
不慎吸入,应将患者移至新鲜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误服则应立即携标签将患者送医院诊治。
医生应首先判断中毒的主要原因,若判断为本剂中毒为主,可使用阿托品解毒。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应贮存在阴凉、干燥、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和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粮食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
备注 | 标注“限制使用”字样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