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
产品性能 | 本品系氨基甲酸酯类内吸杀虫剂。
本品是农药制剂加工的原材料,不得用于农作物或者其他场所。 |
注意事项 | 1、本品为高毒氨基甲酸酯类杀虫剂,避免与皮肤、眼睛接触,防止口鼻吸入。
2、密闭操作,局部排风,操作人员应佩戴过滤式防毒面具、化学安全防护眼睛、防毒物渗透工作服、戴乳胶手套。
3、运输过程中要确保容器不泄漏、不倒塌、不坠落、不损坏。一旦泄漏:用沙土或其它不燃材料吸附、吸收或构筑围堤,挖坑收容。
4、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可用控制焚烧法处理。本品不宜与碱性物质混合。
5、废弃物按环保部门要求处理,不可随意丢弃。避免污染蜂场、桑园及水体。
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本品。 |
中毒急救措施 | 头痛、头晕、食欲不振、恶心、呕吐、腹泻、抽搐和肺水肿等。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保持呼吸道畅通,如果呼吸困难给氧。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流动清水或生理盐水彻底冲洗至少15分钟。误食则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医生应首先判断中毒的主要原因,可用阿托品0.5-2毫克口服或肌肉注射,重者加用肾上腺素,禁用解磷定,氯磷定,双复磷,吗啡。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处,勿与食物、饮料、饲料等其它商品同贮同运。 |
备注 | 标注“限制使用”字样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