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
产品性能 | 本品是氨基甲酸酯类杀虫剂,具备触杀、胃毒及杀卵等多种杀虫方式。本品是农药制剂加工的原材料,不得用于农作物或者其他场所。 |
注意事项 | 1、应避免本品接触皮肤和眼睛,不要直接被药物污染衣物;工作时要穿戴好防护服、手套、防护镜和口罩,不得吸烟、饮食,工作后要及时冲洗。
2、本品为白色固体粉末,若小量泄漏:为避免扬尘,用洁净的铲子收集于干燥、洁净、有盖的容器中。若大量泄漏:用塑料布、帆布覆盖,减少飞散,然后收集、回收或运至废物处理场所按有毒品处置。
3、本品包装物及废弃物要按有毒化学品妥善处理,可烧毁或深埋,不得留做它用,注意不要污染环境。
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请勿接触本品。
5、一旦发生火情,消防人员须佩戴防毒面具、穿全身消防服,在上风向灭火。切勿将水流直接射至熔融物,以免引起严重的流淌火灾或引起剧烈的沸溅。灭火剂:雾状水、泡沫、干粉、二氧化碳、砂土。 |
中毒急救措施 | 1、本品属高毒,要注意安全。中毒症状为吐气、头昏、出汗、震颤、瞳孔缩小、脉膊减缓。
2、避免药物与皮肤、眼睛直接接触。一旦皮肤接触,用清水和肥皂彻底清洗;如溅入眼中,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 分钟。接触本品如有不适感觉或误服发生中毒,应迅速离开现场至空气流通处,并携此标签立即送医院对症治疗。
3、本剂中毒可用阿托品0.5-2mg口服或肌肉注射,重者加用肾上腺素。必要时可进行人工呼吸或输氧,禁用解磷定,氯磷定,双复磷,吗啡本剂。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应在阴凉、干燥、通风处密封贮存,应放在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贮运时,严防潮湿和日晒,不得与种子、粮食、食品、饮料、饲料等同贮同运。运输时注意防高温、防雨淋,轻搬轻放,确保无破损。 |
备注 | 标注“限制使用”字样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