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本品应在棉铃虫危害初期施药,注意喷雾均匀,视虫害发生情况,每10天左右用药一次,可连续使用2-3 |
产品性能 | 本品为有机磷与菊酯的复配制剂,以触杀和胃毒为主,速效性和持效性较好。作用于害虫的神经系统,可杀死棉花作物上的棉铃虫,宜在幼虫早期施药。 |
注意事项 | 1.本品由菊酯类农药与有机磷类农药混配而成,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
2.本品对鱼、虾、蜂、蚕等有毒,施药时避免在养蜂、蚕区域、桑树及蜜源作物开花期使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
3.不可与碱性药剂混合使用。
4.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及时洗手洗脸。 |
中毒急救措施 | 中毒症状表现为:抽搐、痉挛、恶心、呕吐等。
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清新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误服则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
紧急医疗措施:饮大量水催吐,注意防止胃容物进入呼吸道。对昏迷病人,请勿经口喂入任何东西或引吐。
解毒剂:可使用阿托品和解磷啶解毒。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接触不到之处,并加锁。避免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接触。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作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