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本品最佳施药时期为稻飞虱1-2龄若虫高峰期。亩用100-120克,兑水50-75千克均匀喷雾。 |
产品性能 | 本品为噻嗪酮和杀虫单复配而成的杀虫剂,具有触杀、胃毒和内吸传导作用。主要用于防治水稻稻飞虱, |
注意事项 | 1,本品在水稻作物上的安全间隔期为20天,每个作物周期的最多使用次数为2次。
2. 本品对白菜、萝卜、烟草、棉花、某些豆类、马铃薯敏感,施药时应避免药液飘移到上述作物。
3. 本品对蜜蜂、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蜜源作物花期、蚕室和桑圆附近禁用。对鱼类等水生生物有毒,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
4. 不能与波尔多液、石硫合剂等碱性物质混用。
5,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6. 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 |
中毒急救措施 | 使用本品应遵守农药安全使用的一般造作规程。其中毒症状为头晕、乏力、呕吐、流涎、多汗、瞳孔缩小,重者出现水肿等,与有机磷农药中毒症状相似。
如有误服发生中毒,用碱性液体彻底洗胃或冲洗皮肤。草蕈碱样症状明显者可用阿托品类药物对抗,但注意防止过量。忌用胆碱酯酶复能剂。并及时送医院治疗。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1,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
2. 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
3. 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4. 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