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害虫发生初期,按规定用量,每亩兑水50-60公斤喷雾。药液不应直接接触白菜、萝卜,否则将出现褐斑及绿 |
产品性能 | 本品是一种抑制昆虫生长发育的选择性杀虫剂。对水稻上的飞虱虫类害虫具有效。对害虫选择性很大,对成虫几乎没有杀伤力,但能造成虫卵不孵化。对若虫的杀伤力较高。本品可用于防治水稻稻飞虱。 |
注意事项 | 1.每季作物最多使用本品2次,收获前20天停止用药。
2、配制药剂时,操作人员要戴好胶手套、口罩等劳动保护用品。必须用量具严格按照推荐剂量秤取药剂,不得任意增加用量,严禁用手搅拌药液。
3.配制药液时,按比例将药液稀释,充分搅拌后使用。不能与强酸、强碱物质混用。
4.对家蚕有毒,使用时应特别注意。
5.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
6.用药结束后,及时清洗双手并将喷雾器械清洗干净,清洗废液应妥善处理,避免污染水源,河流。剩余药剂应妥善保管,不得随意丢弃。
7.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避免接触此药。 |
中毒急救措施 | 中毒症状:早期中毒为恶心、四肢发抖,继而全身发抖,流涎,痉挛,呼吸困难,瞳孔放大。
急救措施:眼睛不慎接触此药液,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触及皮肤,可用清水及肥皂洗净;如吸入,应立即到通风处;误服中毒用碱性液体彻底洗胃或冲洗皮肤。对症治疗。忌用胆碱酯酶复能剂。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将本品于阴凉干燥处密封保管,避免阳光直射、雨淋,远离火源;与种子、种苗、肥料及其他农药分开放置;如有泄漏用吸收材料或沙土吸收;搬运及运输过程中,需专门车辆运输,轻拿轻放,避免倒置,避光、防雨淋;远离儿童,并加锁保存;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同贮同运。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