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能防除稗草、牛毛草、异型莎草、日照飘拂草、萤蔺、节节菜、鸭舌草、鳢肠、矮茨菇、水苋、陌上菜、碎米 |
产品性能 | 本品可防除水稻抛秧田多种一年生禾本科、阔叶类和莎草科杂草,本品对后茬作物较安全。 |
注意事项 | 1.产品在水稻抛秧田作物上最多使用次数为1次。最大安全间隔期为80天。
2.田应耙平。露水地段、沙质土、漏水田使用效果差。
3.施药后保持3-5cm水层5-7天,如缺水可缓慢补水,不能排水,水层淹过水稻心叶、飘秧易产生药害。
4.注:本产品仅限南方地区使用。
5. 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等,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等。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等。
6.避免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接触。
7.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
中毒急救措施 | 对眼睛、皮肤和粘膜有刺激作用。不慎溅入眼睛或接触皮肤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如吸入即转移到空气清新流通处,没有专门的解毒药,如误服要催吐并送医院根据中毒症状进行治疗。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贮运时,严防潮湿和日晒。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