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
产品性能 | 本品是高度专效性芽后处理除草剂。本品是农药制剂加工的原材料,不得用于农作物或者其他场所。 |
注意事项 | 1.废弃包装物应焚烧处理,不可随意丢弃。
2.开启包装时使用专门工具,戴手套,手套等劳动保护用品。
3.配制药剂时,操作人员要戴好胶手套、口罩等劳动保护用品。应选择远离饮用水源、居民点的安全地方,要有专人看管,严防农药丢失或被人、家畜、禽误食。配制人员应穿戴防护用品,不可接触药粉和药液。
4.用药结束后,及时清洗双手及暴露部分皮肤清洗干净,清洗废液应妥善处理,避免污染水源,河流。剩余药剂应妥善保管,不得随意丢弃。
5.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避免接触此药。 |
中毒急救措施 | 中毒症状:对皮肤、眼睛有刺激作用,无全身中毒症状。
急救措施:眼睛不慎接触此药液,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触及皮肤,可用清水及肥皂洗净;如吸入,应立即到通风处;如有误服中毒,应立即催吐,然后送医院对症治疗。目前尚无解毒药。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将本品于阴凉干燥处密封保管,避免阳光直射、雨淋,远离火源;与种子、种苗、肥料及其他农药分开放置;如有泄漏用吸收材料或沙土吸收;搬运及运输过程中,需专门车辆运输,轻拿轻放,避免倒置,避光、防雨淋;远离儿童,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同贮同运。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