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苗瘟:在秧苗3-4叶期或移栽前5天使用,每亩兑水50-75公斤均匀喷雾。
2.叶瘟:在病初发期 |
产品性能 | 本品是一种防治水稻稻瘟病药剂,具有内吸性较强的保护性三唑类杀菌剂,能迅速被水稻根、茎、叶吸收,并输送到稻株各部。三环唑抗冲刷力强,喷药一小时后遇雨不需补喷药。主要是抑制孢子萌发和附着孢形成,从而有效地阻止病菌侵入和减少稻瘟病菌孢子的产生。 |
注意事项 | 1.远离水产养殖区用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避免药液污染水源地。
2.防治穗颈瘟,第一次喷药最迟不宜超过破口后3天。
3.安全间隔:在收获前21天禁止施药。每季作物最多使用2次。
4.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使用器械应用清水清洗2-3次,该清洗水源不得倒入河流和鱼塘。
5.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菌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 |
中毒急救措施 | 中毒症状:头晕、头痛、恶心、呕吐等。
急救措施:如有药液溅入眼睛里和皮肤上,应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使用时不慎中毒者,应移到新鲜空气处。如经口摄入者应立即催吐,送医院对症治疗,无特效解药。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1.阴凉干燥处保存,勿受潮。
2.远离儿童,不能与食物、粮食、饲料等物品同贮同运。
3.装卸农药时要特别小心,千万不要把农药放在其它重物的下面,以免压碎农药包装,同时还要防止农药从高处摔落。 装发前,锤平运输车上凸出的钉子,铁皮,木楔,以免戳破农药包装而引起渗漏。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