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
产品性能 | 本品是农药制剂加工的原材料,不得用于农作物或者其他场所。
纯品为深琥珀色粘稠液,160℃时分解,相对密度(d25)1.14,折光率1.5223.工业原药为黑色粘性液体。相对密度(d25)1.085-1.115,闪点28℃.25℃时水中溶解度0.5PPm,易溶于丙酮、乙醇、苯等多种有机溶剂。 |
注意事项 | 1、勿与强酸、强碱性物质混合使用;
2、未使用完的原药应妥善保存,请勿随意丢弃。
3、本品对蜜蜂、家蚕、鱼类有毒,加工时注意对其的影响。
4、加工本品时,严格按操作规程进行操作,生产人员配戴防护用品,注意生产安全。
5、开启:在开启农药包装、称量配制和使用中,操作人员应佩戴必要的防护器具,要小心谨慎,防治污染。
6、废弃:建议用控制焚烧法或安全掩埋法处置。塑料容器要彻底冲洗,不能重复使用。把倒空的容器 归还厂商或在规定场所掩埋。
7、泄漏处理措施:万一发生溢出或泄漏,在源头控制泄漏,防治蔓延开来污染地表水和地下排水系统。隔离泄漏污染区,周围设警告标志,建议应急人员戴自给式呼吸器,穿化学防护服。迅速挖掉或真空吸掉泄漏物,采用有效的工业真空吸尘器除去,铲到合适的容器内待处置。根据当地规定正确处理泄漏物,一旦发生泄漏物进入河、湖、下水道和排水沟中,请立即告知当地相关管理部门。
8、灭火紧急措施:消防人员须佩戴防毒面具、穿全身消防服,在上风向灭火。切勿将水流直接射至熔融物,以免引起严重的流淌火灾或引起剧烈的沸溅。灭火剂:干粉、泡沫、砂土。
9、避免孕妇、哺乳期妇女及过敏者接触本品。 |
中毒急救措施 | 中毒症状:对皮肤和眼睛有刺激,经口中毒出现头昏、恶心、呕吐。
【急救措施】皮肤接触:脱去污染的衣着,用流动的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眼睛溅入:提起眼睑,用流动清水或生理盐水冲洗15分钟。 吸入:迅速脱离现场至空气新鲜处。保持呼吸道通畅。如呼吸困难,给输氧。如呼吸停止,立即进行人工呼吸就医。如不慎误食,应立即饮下大量牛奶、蛋白或清水,避免使用酒精,并携带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就医,本品无专用解毒剂,应对症治疗。。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处,置于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混合储存。 运输前应先检查包装容器是否完好、密封,运输过程中要确保容器不泄漏、不倒塌、不坠落、不损坏。运输时运输车辆应配备相应品种和数量的消防器材及泄漏应急处理设备。运输途中应防暴晒、雨淋、高温。公路运输时要按规定路线行驶,勿在居民区和人口稠密区停留。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