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使用技术要求 | 1、于蚜虫发生期施药,视害虫发生情况,每10天左右施药1次,可连续用药2-3次。按表中用药量兑水60 |
| 产品性能 | 本品为拟除虫菊酯类杀虫剂,主要以触杀、胃毒为主,兼有杀卵作用。 |
| 注意事项 | 1 、本品对鱼类等水生生物毒性高,应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防止污染水井、池塘和水源;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对蜜蜂、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蜜源作物花期、蚕室和桑圆附近禁用。
2、禁止在茶树上使用。
3、施药要均匀周到。不可与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用。
4、使用本品应戴保护手套,穿防护服,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避免吸入药液。施药后要及时更衣并用清水或肥皂水彻底清洗皮肤。
5、 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
6、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它用。
7、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本产品。 |
| 中毒急救措施 | [1] 中毒症状:本品属神经毒剂,接触量大时会引起头痛、头昏、恶心、呕吐、双手颤抖,全身抽搐、昏迷休克。
[2] 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内,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min,严重时须请眼科医生治疗。中毒或误服应立即携带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治疗。
[3] 急救措施:无特别解毒剂,误服可洗胃,但勿催吐,对症治疗。 |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1] 本品应贮存在通风、干燥、阴凉、防雨处,远离火源和热源。置于儿童接触不到处,并加锁。
[2] 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和其他商品同储同运。
[3]遇泄漏或燃烧时,使用砂土和灭火器处理并注意避免药液流入鱼塘和河流,装御时轻拿轻放。 |
| 备注 | 标注“限制使用”字样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