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使用技术要求 | |
| 产品性能 | 选择性芽前、芽后除草剂,通过杂草幼芽或幼苗与药剂接触、吸收而起作用。在光照条件下才能发挥杀草作用,但并不影响光合作用的希尔反应。本品是农药制剂加工的原材料,不得用于农作物或者其他场所。 |
| 注意事项 | 1、沿桶顶拉手轻轻开启,切忌用铁硬器撬开;
2、操作人员应穿防护服,戴防护手套、口罩防护镜等;次时不能吸烟、饮水等;操作后洗干净手脸等。
3、如有泄露,立即用清水冲洗,并将废水收集至污水处理池集中处理。
清洗器具的废水不能排入河流、池塘等水源。
4、避免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接触。 |
| 中毒急救措施 | 无全身中毒报道,立即脱离现场,中断毒物接触及吸收。有皮肤和眼睛污染者即用肥皂水或清水清洗至少15分钟。无特效解毒药,可采用吐根糖浆诱吐,然后服用活性炭(在炭泥中加入山梨醇)。并送至医院对症治疗。 |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1、本品应贮存在阴凉、干燥、通风处,防雨防湿防潮,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不能与食物、饲料、饮料等同储同运。
2、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它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3、运输过程中要确保容器不泄漏、不倒塌、不坠落、不损坏,并按规定路线行驶。 |
| 备注 |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