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最佳使用时期:苗后早期,即大部分杂草在3叶期前或株高小于5厘米时施药,按亩需药量对水 |
产品性能 | 本品为咪唑啉酮类选择性芽前及早期苗后春大豆田除草剂,通过根、叶吸收,并在木质部和韧皮内传导 ,积累于植物分生组织内,阻止乙酰羟酸合成酶的作用,影响缬氨酸、亮氨酸、异亮氨酸的生物合成,破坏蛋白质,使植物生长受到抑制而死亡。可有效防除春大豆田稗草、马唐、千金子、苋、藜、蓼、龙葵、野西瓜苗、碎米莎草、异型莎草等一年生杂草。 |
注意事项 | ·长期高温干旱地区,空气相对湿度低于65%时,苗后使用可能会影响药效。应在早晚气温低、湿度大时用药。
·土壤有机质含量高,土质粘重、土壤干旱,宜采用较高药量;土壤有机质含量低,沙质土壤、土壤墒情好宜采用较低药量。
·切勿采用飞机高空喷药或超低容量喷雾器施药。 ·本品不能用铁制或铝制容器包装。
·低洼田块、酸性土壤慎用,该药在土壤中的残效期较长,对药敏感的作物如:白菜、油菜、黄瓜、马铃薯、茄子、辣椒、蕃茄、甜菜、西瓜、高粱等均不能在施用咪唑乙烟酸三年内种植。如按推荐剂量处理,后茬可种春小麦、大豆或玉米 。 ·本品对蜂、鸟、鱼、蚕低毒。
·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口罩和手套等防护用具,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喝水和吸烟。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禁止河塘等水域内清洗施药器具或将清洗施药器具的废水倒入河流、池塘等水源。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此药。 ·用过的容器或包装物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
中毒急救措施 | ·本品对眼睛和呼吸道有刺激作用,不慎接触皮肤,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若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严重时送医院诊治。
·如误服,请勿催吐,应立即送医院诊治。 ·无解毒剂,请对症治疗。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应保持在0℃以上,远离火源或热源。 ·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
·勿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物品同贮同运。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