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使用技术要求 | 1.产品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甘蓝:3天,棉花、水稻:14天,每季作物最多使用2次。2.在害虫卵孵化盛期 |
| 产品性能 | 本品通过抑制害虫运动神经内氨基丁酸传递,使害虫几小时迅速麻痹、拒食、缓慢或不动。对害虫有触杀和胃毒作用,7天后形成第二次杀虫高峰。按推荐剂量使用,本品对甘蓝小菜蛾、棉花棉铃虫、水稻稻纵卷叶螟有较好防效。 |
| 注意事项 | 1.本品对鸟中等毒、对鱼高毒,对蜜蜂高毒,对蚕高风险,施药时请远离蜂源、桑园施药,在作物的开花期禁用。禁止在河塘中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械,避免污染水源和鱼塘。
2.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3、建议与其它不同作用机制的杀虫剂轮换使用。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本品。 5、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农药包装废弃物应及时交回经营者。 |
| 中毒急救措施 | 1.早期症状为瞳孔放大,行动失调,肌肉颤抖,严重时导致呕吐。 2、如误服,请立即送医院,就医对症治疗。 3.可对病人使用麻黄素或吐根糖浆,避免给患者使用增强γ-氨基丁酸活性的药物,如巴比妥,丙戊酸等。勿给昏迷患者催吐或灌任何东西。 |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1.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同贮同运。 2.运输时注意防火、日晒、雨淋。 |
| 备注 | 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含量:1.1%。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